返回江苏主站 设为首页
北京时间:
本站由宿迁市泗阳县商务主管部门负责内容组织和审核
当前位置: 主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泗阳县开展规范对外劳务市场秩序工作
2007-08-16 17:39  文章来源:MXQ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其它

根据省政府规范对外劳务市场秩序工作会议精神要求,我县进一步加强对外劳务市场管理,有效防范对外劳务纠纷的发生,组织开展了规范对外劳务市场秩序的工作.
    一、我县在规范对外劳务市场秩序工作的基本情况
    按照对外劳务工作相关政策规定,清查对外劳务经营违规行为,进一步规范对外劳务市场秩序,从源头上防范和遏制对外劳务纠纷的发生,切实维护劳务人员合法权益。
    ㈠经过调查,我县仅有宿迁同创国际劳务合作有限公司一家对外劳务公司.
    ㈡至07年6月底,我县期末在外劳务人员共1720人,其中日本458人、韩国96人、美国115人、中东384人、欧洲207人、毛里求斯82人、新加坡254人等。
二、我县在规范对外劳务市场秩序工作的具体做法
    本次规范对外劳务市场秩序工作由县政府办公室牵头,县外经局、劳动保障局、公安局、工商局、旅游局参与,县外经局为联络部门。各责任部门按照“谁许可,谁管理,谁查处”的原则,联合依法查处各类违规违法活动。具体分工如下:
    外经贸部门:负责对外劳务合作经营企业调查登记,组织填写了《对外劳务合作经营企业调查表》;会同工商部门开展对外劳务中介经营企业的调查登记。
    劳动保障部门:负责境外就业中介机构的调查登记,组织填写《境外就业中介机构调查表》。
    公安部门:负责提供对外劳务的相关信息。
    旅游部门:负责对利用旅游渠道非法经营对外劳务的行为进行查处。
    全县规范对外劳务市场秩序工作的时间为2007年4月至6月,分三个阶段进行。
    ㈠动员部署阶段。4月下旬为动员部署阶段。
    ㈡调查排查阶段。5月上旬到5月中旬为调查排查阶段。各责任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分别开展对外劳务经营企业的调查登记、统计工作,组织填写了《境外就业中介机构调查表》、《对外劳务合作经营企业调查表》。
    ㈢整治规范阶段。5月中旬至6月中旬为整治规范阶段。
    三、我县规范对外劳务市场下一步的工作打算
    一是进一步加强对外派劳务经营权和合作项目的管理。建立对外派劳务经营公司的信誉档案制度,强化动态管理和监督力度。经营外派劳务合作业务的公司必须具有外派劳务经营资格,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批准,不得从事外派劳务经营活动。开展对外劳务合作业务,应当充分了解外方的资信和实力,依法签订合作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责任;在外派劳务人员时,必须获得项目所在国政府的工作许可证明。
    二是进一步加强对外派劳务中介业务的管理。设立外派劳务中介机构,需先向外经贸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经审核后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注册登记手续。外经贸部门加强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配合,对外派劳务中介机构实行年检制度,从资格条件、经营业绩,遵纪守法、纠纷发生及处理等方面进行年度审核。
三是进一步加强对外派劳务合作广告的管理。没有外派劳务经营权的公司及未经外派劳务经营公司委托的中介机构,不得发布招收外派劳务人员的广告。外派劳务经营公司或其委托的中介机构在县级媒体上发布招收外派劳务人员广告,须到县外经贸主管部门办理核准备案手续。
四是进一步加强对外劳务和境外就业护照受理、审批的把关服务工作。外派劳务人员申请办理出国劳务护照,须向公安机关提交有对外派劳务经营权公司出具的、经外经贸主管部门备案的对外劳务合作项目说明和外派劳务公司经营资格证书复印件、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公安机关在受理外派劳务和境外就业护照申请时,须面见外派劳务和境外就业人员并询问有关问题,防止弄虚作假及冒名顶替骗办护照
发表评论】【查看评论】 【推荐给朋友】 【 】 【打印
推荐文章:
泗阳县2007年1-6月份外贸企业进出口额统计表    2007-08-16 17:32
2007年上半年依法行政工作总结    2007-08-16 17:31
2007年重点工作情况汇报    2007-08-16 17:23
县外经贸局认真落实纪检派驻机构统一管理工作取得良好成效    2007-08-16 17:20
国家对出口货物退(免)税范围有何规定?    2007-08-16 17:15
关于出口货物退(免)税    2007-08-16 17:11
泗阳县开展规范对外劳务市场秩序工作总结    2007-08-16 17:07
2007年外经贸局业务学习计划    2007-08-16 17:00
中国今年安排国土资源大调查641项 经费11.2亿元    2007-08-16 16:56
统计显示日本汽车出口量和产量持续增长    2006-12-11 10:11
商务部网站版权与免责声明:
1、 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文章类型:原创”的所有作品,其版权属于商务部网站及其子站所有。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文章来源:商务部网站”。
2、 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文章类型:转载”、“文章类型:编译”、“文章类型:摘编”的所
有作品,均转载、编译或摘编自其它媒体,转载、编译或摘编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
并不代表本站及其子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
必须保留本站注明的文章来源,并自负法律责任。

网站管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信息化司 联系人:吴 博 电话:010-65198950   Email:地方商务之窗邮箱
内容组织:江苏省商务厅         联系人:李晓东 电话:025-57710075   Email:内容组织人员邮箱
技术支持:国富通信息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周 颖 电话:010-51651200-610 Email:技术支持人员邮箱